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一)
1.学习解读和贯彻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的管理和资产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4.负责资产的调拨、调配,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负责办理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及处置;组织实施学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6.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维持项目的审核和经费的管理使用。
7.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无形资产进行监控管理。
8.负责采购项目的宏观管理,指导招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采购,开展招投标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二)
9.负责学校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的预算编制及购置工作。做好保持期内学校家具、用具的维修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
10.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资源的规划与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屋建设的论证工作。
11.按照政府和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公用住房、集资建房等房屋的管理分配工作。
12.负责全校办公、教学、科研等公用房的管理与调配。
13.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用地、用地的产权管理,监督经营单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