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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4-10来源: 作者:刘竞红关注:

    渭南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办﹝2022﹞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落实学校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好学校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学校制定了《渭南师范学院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经2022年4月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渭南师范学院

    2022年4月2日












    渭南师范学院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办﹝20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确保成效”的原则,提高认识,聚焦重点,扎实推进,细化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解决资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到位,服务国家和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长:张守华

    副组长:曹  

     员:蹇旭华   张勤恳            

           王双喜   苟建超       王建平   田康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安排落实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好整治工作,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蹇旭华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资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定期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负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关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根据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学校资产领域实际,资产领域重点整治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等方面共八类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一)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一是资产闲置仍租入同类资产;二是资产出租仍租入同类资产。

    (二)违规购置、处置资产。一是未按规定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未履行新增资产配置程序或超出批复内容配置资产;二是申报新增资产配置提供假资产存量信息、使用情况等材料;三是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四是资产闲置仍新购置同类资产;五是超过规定权限处置国有资产;六是采用弄虚作假等方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七是未经批准非公开处置资产,暗箱操作等; 八是未到指定交易机构处置资产;九是串通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评估报告

    (三)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一是出租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三是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四是重大资产处置未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五是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六是出租价格背离市场公允价格;七是超过租期后未经批准继续出租;八是未经批准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九是违规投资期货、股票,购买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形式的金融衍生品等;十是在国外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对外投资;十一是利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十二是资产处置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四)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一是资产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二是多收、少收、不收资产收入;三是截留、占用、挪用、坐支资产收入;四是侵占、私分、隐匿资产收入。

    (五)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一是存量资产账实不符;二是新增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三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或登记在固定资产等其他科目。

    (六)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一是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未完成竣工价款结算;二是已投入使用满6个月以上的在建工程未转为固定资产;三是继续从已完工在建工程中列支各种费用支出、项目运行维护费等。

    (七)临时机构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临时机构未经审批配置资产或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二是临时机构撤销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清查;三是超过规定权限处置国有资产。

    (八)其他问题。审计整改和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资产类相关问题。

    四、时间和工作安排

    工作时间为2022年4月1日-7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4月7日-15日,各单位对照工作重点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填报《资产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见附件,表格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进行下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国有资产管理处4月16日至25日,各相关单位对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巡视反馈等有关方面移交的线索要逐一核查,对自查自纠的问题列出清单,整改落实。

    (二)组织复查。4月26日至5月8日,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到各单位进行复查。

    (三)迎接上级查。完成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工作。6月15日前7月15日前财政厅,财政部将分别以抽查的形式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需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

    (四)7月8日,学校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上报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处置程序,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的重要意义,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契机。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领导,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准确理解本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重点,结合本部门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对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学校将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通过举办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培训班来进一步提升我校资产管理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能力。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

    本次学校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事关重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违规隐匿、瞒报虛报,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工作简报》对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进行通报。


    附件:资产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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