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安排,从2015年11月9日开始,国有资产管理处连续下发了《关于收取十号住宅楼第四次房款以及回收原住房等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十号住宅楼交纳第四次房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领取十号住宅楼钥匙的通知》,经过交纳房款、总额费用核审、发放购房户钥匙凭证等环节,截止11月2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已顺利完成对十号住宅楼住户的钥匙发放工作,后续工作仍在进行中。(通讯员 刘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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